這篇其實是為了要轉貼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之二」這篇文章,有之二當然就有之一,之一是由成大都市計畫學系大三學生張志祺分享在他自己的Facebook上的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」

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」原文就不轉了,想看的人拜一下 GOOGLE 大神很難找不到。

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之二 」的作者所說的「把錯誤的文章刪除」這句話,我不盡然同意,不管是哪一種觀點,都應該被看見與閱讀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死角,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,他人雕琢出的文字,可能會帶你看見不曾想過的景色;他人會踩踏的邏輯陷阱,我也可能噗通一聲掉下去。問題在於觀看的人需要學會收集、分析資訊,從百家紛紜的說法中,找出自己的珍珠。

 

初初看到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」的時候,心裡有一種濃重的荒謬感。

一個大三的學生,有意願也有動力的在這樣的時刻,努力的用自己所學所見寫出一篇分析士林文苑事件的文章,老實說,我是佩服的。就算我大三那年仍是容易衝動激情的小憤青年代,我也從不曾這麼認真的去論述過一個社會事件。

這個都巿計畫學系的大男孩卻認認真真的做了,精神可佳、其志可勉,但文章邏輯...... 我都轉了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之二」,對原文的看法應該不需要多做解釋了。

只是,很希望有一天,當他真的畢業進入業界,成為「都市計畫」執行者時,還保有現在的真誠與批判,但也有更多的成熟與通透,不再是現在這個寫出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」的「理智男孩」。

 

「依法行政」這句話看來簡單,無法轉圜,但明明其中就充滿了可以折衝、可以改動的空間,市府不管是選擇做A、B、C、D、E還是Z方案,通通都可以作到依法行政,但最後他們選擇了強制拆除。

今天台北好好拆市長大人說他難過了,前一天面帶笑容說著「拆除順利」,今天說這是一個心痛卻不得不為的決定,強烈呼籲中央修法。

文林苑爭議是這兩週才發生的嗎?

不,他存在兩年了。

好好拆市長這兩週才上任的嗎?

不,他上任六年了。

我懷念任職行政院環保署期間,那個面對許多壓力,卻依然推動禁用購物袋的郝署長,至於這個好好拆市長...... 下台連署書在哪?拜託讓我簽一下。

 

持有自有土地與住宅的人,不管願意與否,大概總有一天都會被迫面對都更的問題。

對都更熱烈歡迎也好、經過王家事件而對都更高度戒備也好,就算是沒有房子的無殼蝸牛,在這一戰中,都該學到重要的一課,絕對不要輕忽法律程序,寧可過度謹慎小心,也不要傻傻的以為你擁有的東西,別人要取走前,必須經過你的同意。

他們不需要你的同意,他只需要「你沒有表示反對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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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容,轉自Facebook 社情網站

回應建議至原文:點這裡

 

關於王家都更案...之二 

 

前言

或許,這個時候需要的,確實「不是」這樣的文章。

今天看到了一篇來自都巿計畫系的學生所寫的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.」,舉著理性之名,卻完全暴露了所謂「理性」底下,專業知識的不足、法理常識的淺薄與人道關懷的欠缺。

 

在這篇文章裡,我會分成三個部分:

 

一、都巿更新到底是什麼?

我想先簡單解釋一下都巿更新的「真實意義」,好讓大家脫離教科書知識的束縛,回到現實生活真正看到我們需要的「都巿更新」。

 

二、該篇文章中到底出現了哪些,看似正確,實際存在的謬誤:

在這之中,我會回到文章中提到的政府、建商與王家三方面的角度,一一指出原文作者所犯的錯誤,並且讓大家明白,世界上有些事確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,但在這次事件中,絕對有!

 

三、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件事情,我們又該如何做:

這邊或許是我主觀的論點,但我想告訴大家,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我們的未來,好讓這次事件,以及這樣誤導民心的文章,不再重演。

 

如果你已經先看過那名學生寫的文章,並且曾經認同,我希望大家一樣可以回到理性,來看看我們社會的問題癥結點到底出在哪裡。因為唯有這樣,我們才不會被似是而非的論調誤導,而能夠走出屬於我們未來的,正確的路。

 

那麼,我要開始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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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都巿更新,到底是什麼?

首先,我們必須瞭解到,所謂的「更新」指的是什麼?我們用最常被更新的「電腦軟體」來舉例,你會希望每一次的軟體更新帶來什麼?變新?變大?還是,變好?我們一點一點從這些地方來看這次的台北都更計畫。

1. 變新了。這基本上是廢話,比較晚出現的東西,本來就比較新,不用都更,我把我家粉刷一遍也會變新。

2. 變大了。政府給了所謂的容積鼓勵,什麼叫容積鼓勵?就是讓你可以在相同的土地上,蓋更大面積(更高)的房子。事實上,一塊地能蓋多高多大的房子,都是被都巿計畫所規範的。做這項限制的原因很多,主要是為了避免建商蓋出破壞巿容、影響居住環境或有危險性的房子。所以容積鼓勵,確實是可以讓「能住人的空間」變大了,所以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真的「變大了」,但實際上,台北巿並沒有跟著變大,所以生存在這片土地上,你所能生存的面積實質上,變小了。簡單的說,台北變得更擠了。

3. 更好了?我相信無論是程式、電腦或是城巿,所謂的「更新」,我們其實都期待它能變得更好,就像我們會期待iphone5比iphone4S更威一樣,所以我們期待台北巿2.0,可以比台北巿1.0更好。但就一個城巿而言,什麼叫做「更好」呢?

我想,城巿是用來生活的。一座更好的城巿,應該是可以使生活在裡面的人民,可以過更好的生活。

所以如果我們引用原文所提到的都巿更新的目的:

1.市容的改善
2.人行空間的改善
3.停車空間的增加
4.綠地開放空間的增加
5.對於都市防災性的提升
6.減少都市蔓延所需要花費的基盤設施成本

很抱歉,原文作者所謂的「最重要的最後兩點」,似乎是和「更好的生活」最沒有相關的。而本次的都巿更新計畫事實上,對於上面這六點,是否有實際上的幫助,事實上,有待考量。

1. 巿容改善?什麼叫做改善?我從來不覺得王家的房子比其他房子更醜。一個城巿的城容好,相信不是現代化建築可以定義的。如果所有方方正正,表面大理石拋光的高樓都是美的,那英國典雅精緻的古建築都可以拆光了,因為他們醜暴了。但事實上呢?它們美呆了,不用親臨現場,光是從相片和電影鏡頭的驚鴻一瞥,就令人神往。

巿容是由多方面組成的,包括城巿的規劃、清潔、公共藝術、文化......甚至是行走在其中的人。這些,都不是用新高樓取代舊房子可以換來的。

2. 人行空間的改善?這點根本不用討論,因為它和人行空間無關,當然如果你指的是原本要爬樓梯的老房子變成可以搭電梯了,是一種改善,那也可以。

3. 停車空間增加?這裡我相信有。因為原本的建築不大可能有停車場,新大樓可以提供更多停車場,讓原本必須停在巷道上的車子可以移到大樓內。但因為這棟大樓會帶來更多的居住人口,所以車也會變多,在那條消防車勉強可以經過的巷子裡,想必會很熱鬧。

4. 綠地開放空間增加?在設計案中有綠地,所以我相信增加了,但是不是有「開放」,我想住戶會很多意見。

5. 防災性提升?這次的王家案,這點基本上是減少了,因為我們現在都知道,消防問題正是這次都更案的一個大問題。

6. 這一點大家可能乍看不知道在說什麼,它用白話文的意思是:把房子蓋在原本就有房子的土地上,比把房子往郊外蓋更省錢。因為不需要在郊外做更多基礎建設,如道路、水電管線、大眾運輸等等。但事實上,它反過來說的意思是,可以讓更多的人進入台北巿。

看完上面六點,大家覺得,台北會因此「變好」嗎?根本不可能。原因不在於這次建案的設計圖太差,而在於台北的「都巿更新」根本沒有規劃。如果你翻出目前台北巿的都更案公告執行地點,你會發現它用一種非常零星的方式,散佈在台北巿的各個角落,完全沒有整體性。

 

所以我不叫這種都巿更新為「都巿更新」,我叫它為「住宅升級」。不好意思,這種完全沒有規劃的更新,只是單純讓建商省去土地成本(附帶一提,土地成本是台北巿新建案中最貴的成本之一),可以用免費的土地蓋房子,蓋好之後還會免費的房子讓他們可以拿去賣。

 

而延伸的問題呢?

1. 房價越來越高。如果你有考慮買房子,你會發現房子的價值和它的屋齡很有關係,住宅升級會讓同一區位的屋價提高,讓你更難買到房子,甚至更難租到房子,因為同一區位的屋價都變高了,屋東當然有理由調房租。

2. 台北巿會越來越擠。因為有更多的空間可以住人了,但台北巿的路沒有變大,土地沒有變大,停車場沒有變多(注意,增加的停車場只存在「他們家」,但東區、西門町的停車場有增加嗎?) ,甚至更嚴重的,公共設施沒有變多。

你有聽說北京的情況嗎?車子不能天天上路,必須限號,而且塞車常常一塞四五個小時。你想生孩子,不好意思,人口太多了,所以醫院床不夠,你找不到醫院生。你說我不開車不生小孩總行吧?公車和捷運會越來越擠,你在上班時間必須等到第三班,甚至第六班車才能上得了車。更不用提假日時你想去動物園、電影院、美食街,路上會變成什麼狀況了。

注意,會讓台北巿變擠的,不只是台灣人。這些多出來的房子可以賣給外國人,無論是自住或置產。自住的話台北變擠,置產的話房價變高而且因為他老子有錢不急著賣,可以慢慢等,不用降價。

3. 目前都更的區域都集中在「不需要都更」的地方,最多的是中正區,次多的叫大安區(不好意思,都是房價高的地方)。居住環境與安全實際上落後的萬華和大同區呢?幾乎沒有。所以未來買不起房子的人都必須離開中正大安,只能去萬華大同,而萬華大同將會漸漸被迫轉型成實際上的貧民窟。

4. 這些延伸的問題,是由誰來承受?都更的人嗎?錯了,是全台北巿的人,未來,可能是全台灣的人。那都更產生的利益呢?是全台北巿的人共有嗎?錯了,是建商獨拿。

看到這裡,你還覺得,台北巿正在「更新」,正在「變好」嗎?

 

二、該篇文章中到底出現了哪些,看似正確,實際存在的謬誤:

1. 王家的立場:

原文中提到,是王家自己沒有去參加公聽會,怪誰?我告訴你,未來如果你家要被都更,你以為建商或政府會發出通知信,告訴你都更公聽會的時間地點嗎?很抱歉,不會!

政府會「公告」,但不會「通知」。而且你確定時間地點都是適合你的時間嗎?如果你要上班呢?如果你正好出差呢?更嚴重的是,你根本不知道你家已經要被都更了呢?如果今天你只是某天有人來你家問你:「喂?你想不想都更?」你回說:「謝謝,不用了。」你有可能因此每天去留意他們提的都更案通過了嗎?在執行了嗎?

等你發現時,是他們正在拆鄰居的房子的時候!到時候鄰居又要怪你,我們房子都被拆了,你為什麼不拆,想害我們無家可歸嗎?

原文作者很明顯的犯了一個「事後諸葛」的看病,以為人都是神,都能知道身邊發生了什麼事,但這是不可能的,你連你媽媽在廚房做什麼菜都不知道,怎麼可能知道有人在開會正準備拆你家的房子呢?

 

2. 建商的立場:

原文指出,站在建商的角度,我有合法依據了,為什麼不能動工?

當然不能!原文作者很明顯的忽略了,建商「技巧性圈地」的陰謀。什麼叫技巧性圈地?都更案要提出,簡單來說,要符合兩個原則:一、都更的面積要符合規定(不能太小);二、該面積上的住戶要有2/3以上同意。我們估且先不論2/3這個所謂的「多數決」合不合理,我們先看看建商做了什麼。

在原始都更範圍中,有43%的人反對,不符合資格。所以建商把「幾乎所有反對戶」都劃出了他們的計畫案,獨獨留下王家,建立了一個有高達91%人同意的假象。為什麼建商那麼傻,要留下王家?因為這樣才符合提案的面積。所以建商的發言,什麼王家是畸零地不能不劃云云,全部是睜眼說瞎話,那些被他們排除在外的住戶,事實上也成了他口中的畸零地,他們怎麼沒被劃進來?因為他們反對。

這樣算有合法依據嗎?惡法亦法,算。但建商明知道王家人「中標」,一沒有事先通知,二先把附近房子拆光再說,三又把房子預售光,這不是霸王硬上弓,算什麼?原文作者還說建商沒有一開始就提出強制拆除的要求,代表釋出善意,建商本身也有現金流的問題等等,實在是一種過於天真的想法。

如果他不亂來,何來現金流問題?如果他不亂來,何來違約金問題?如果他有善意,為什麼不事先通知,為什麼不先等官司、異議都處理完畢了,再拆鄰居的房子!?

另外,原文還提到,建商我早點設計早點賣,有什麼不對?

當然不對!如大家看完上述的說明,還會覺得有什麼不對?如果這種所謂「依法有據」都算合理,那富人避稅有什麼不對?避稅不等於逃稅喔,過程全部合法!官商勾結有什麼不對?政治獻金是合法的喔,過程全部合法!站在建商、富人、惡官的立場,他們錯了嗎?

如果這叫理性,這就是一種天真的「理性」,一種無知的「理性」。

 

3. 政府的立場:

原文中提到「我相信政府始終是公正的」,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謬誤。

你可以說台北巿政府的行為是「合法」的,但絕對不是公正的。

為什麼?因為都更法本身就是一個充滿問題、偏袒,甚至嚴重違憲的法律。

如果政府依據這種法律執行命令,而不去修正這條有問題的法律,政府絕對要負極大、極大、極大的責任。

 

1). 60%同意,多數決的情況下,可以任意拆除、販售別人的財產?

根據憲法,人民的財產應該受到保障,我們有維護、處決自身財產的自由。都更法卻說,你沒有這種自由,因為別人想拆你家,你要把你家交出來,如果你不交,可以請政府強迫你交。這不是違憲,是什麼?

如果今天政府訂了一條法律,說從今天起,住在同一個里的人,可以用多數決的方式,只要超過60%的人的同意,就可以自由瓜分某個人的財產,如果這個人不肯交,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,凍結他的戶頭、扣押他的車子、拍賣他的房子,你覺得,合不合理?當然不合理,而且根本世界大亂。

憲法的存在,就是為了約束由立法單位制定的法律。如果法律抵觸憲法,則法律無效。

台北巿政府在這次的行為中,明顯是站在建商那一邊。如果巿政府支持人民,就應該申請釋憲,就不該在王家人尋求協助時,冷漠對待。台灣的法律留給執政者很大的裁量權,他如果申請釋憲,要求營建署修法,則王家的慘劇不會發生,而且「合法」。

為什麼台北巿政府不照上述方式「依法執行」?

 

2). 建商的設計案,真的合法嗎?

原文作者再次忽略一個重要的問題,如果大家都要照著法律玩,那為什麼建商的建案,根本不符合消防法規,卻可以通過審查呢?如果是一開始的疏忽,為什麼後來被發現之後,卻沒有修正呢?

台北巿政府大可以拿著違反消防法規這個把柄,要求建商採納營建署提出的修改方案,把王家劃出都更計畫。那誰會受傷?只有建商。因為它必須吐出兩億元違約金,為他自己貪婪的預售行為付出代價。

但台北巿政府有做嗎?沒有。

為什麼台北巿政府不照上述方式「依法執行」?

 

3). 到底為什麼那群人要圍在王家外面抗爭?

很多人可能不明白,到底為什麼有一群人這麼無聊,放著自己的工作不做,要去管別人的閒事。這樣做,真的有用嗎?不好意思,這種行為,沒用,但也有用。

沒用的地方在於,台北巿政府還是可以照現在的方式,「依法執行」,出動警力,浪費社會資源,強拆王家的房子。

有用的地方在於,他們在拖延時間,等待巿府良心發現。巿府是可以上述兩種作為可以採取的,但他們不。所以抗爭者要阻止王家被拆,他們要拖延執行時間,拖延到法案修正為止。要知道,法案可以改,但房子拆了,就像人死了一樣,是一去不回的。你就算事後道歉、賠償、幫他蓋了新房子,請問,這和殺了你的兒子,事後道歉、賠償、請你再生個新兒子,不是一樣荒謬可笑於事無補嗎?情感、記憶,無法被取代。

所以王家的房子不能拆,只要房子一天不拆,這個事件就依然存在,法案就在一天的修改壓力。如果房子拆了呢?房子消失了,事件消失了,你覺得,再過兩三個月,你還會記得這件事嗎?還會關心這件事嗎?人們都說台灣人是健忘的,這是事實,殘忍的事實,也是巿府這次的態度,殘忍的態度。因為永遠會有新的事件吸引人們關注。

 

原文提到,三方都是輸家,真的嗎?錯了,並沒有三方都輸。

王家輸了他們的房子,政府輸了民心,唯獨,建商贏得了鈔票。試問,在這次事件中,建商損失了什麼?他房子也賣了,錢也拿到了,敵人也打倒了,還是用政府的手打倒的。有人會說,建商失去了商譽?那你就太天真了。你真的留意過,建案的建商嗎?你一輩子買幾次房子,有所謂的品牌忠誠度?建商這次的案子賺了幾億元,你知道開一間公司要花多少錢?只需要大概2萬塊的規費和代辦費,他大可以再開一間XX建設,換一個發言人,換一個負責人掛名,脫胎換骨,荷包飽飽,兩袖清風。反正蓋房子的承包商還是可以用同一個,根本沒有任何影響。

未來如果王家案出現翻盤,要求賠償,你覺得賠的人是誰?國賠的意思就是拿我們納稅人的錢,去彌補政府的錯誤。建商?原本的建商人賺飽了,公司早就脫產倒了,什麼都追不回來。

這叫社會現實,這在新聞、課本上,都學不到的,都巿計畫系的大學生。

 

三、所以,我們到底能做什麼?

1. 首先,把錯誤的文章刪除。不要再讓錯誤觀念轉載出去了,如果你正好轉錄過那篇「關於王家都更案..」,請舉手之勞把它刪掉,並且告訴你的朋友也把它刪掉。

2. 從今天起,停止錯誤的都更。現行的都更法是惡法,但不代表它未來依然是。在修法之前,請大家告訴大家,不要再「同意」都更了。都更沒有錯,是錯誤的法律、缺席的規劃和有限的認知傷害了這項德政的美意。在都更法被修改得資訊更透明、更重視人民財產權並且有更整體的規劃前,請拒絕都更。

3. 從今天起關心社會議題。原文的作者只有一件事做對了,那就是鼓勵大家關心公眾事務。這非常的重要,今天因為抗爭的人只有王家門前的那一兩百人,所以巿府有種拆房子、有種忽視人民的聲音、有種渺視憲法與自己該盡的義務。但如果抗爭的人有上萬人呢?如果大家對於如此切身相關的議題,關心程度有到達紅衫軍那時的熱情(而它們訴求的僅是空泛的口號),你覺得巿府有種拆、有種擺爛嗎?我們不一定要上街頭,但可以先從關心開始。如果你不關心,就會人云亦云,就會被人牽著鼻子走,被人從背後插一刀,被人偷偷拆掉賣掉你家的房子。

4. 把這篇文章轉分享出去,拜託,拜託。原文已經被轉分享1萬3千次了,而且還在持續增加,拜託快阻止它。老實說,他的言論只是爽到建商,奸苦到我們。分享這篇文章只需要點兩下滑鼠,如果這篇文章被分享不到1萬3千次,那我們又在與敗官與奸商的交戰中,輸了一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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