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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,與其說這是遊戲攻略,不如說這是我自己的遊戲紀錄,把遊戲過程小說化,一方面加上自己遊戲時的碎碎唸,一方面紀錄遊戲的內容,將來想要回味的時候,不用花很多時間重玩,看文字就可以了。所以…裡面有很多雷…就醬。




第三章 逆轉大將軍



楔子




月光下,帶著奇怪面具的大將軍,手持長槍,威風凜凜的和對手打鬥著…



1014日 下午531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】

電視上的節目片尾打出待續兩字,真宵興奮的拿著掃把四處比劃,差點掃到一旁的成步堂。原來真宵迷上了類似時代劇的節目,大江戶戰士——大將軍
(感覺很像時代劇+特攝片),據真宵說,這部片在小朋友中有絕佳的人氣,小學生的第一志願就是當大將軍(真是純真的志願)
 
距離綾里千尋所長遇害一事,已經過了一個多月,這個事件在社會上相當受到矚目,不過主角的法律事務所並未因此聲名大噪,上門委託的案件持續掛零,已經到要擔心房租的地步…


真宵樂觀的勸慰主角,相信一定很快就有大案子上門的!


 【1016日 上午814分 成步堂的寢室】

手機鈴聲刺耳的響起,接起電話,另一端傳來真宵緊張激動的聲音。


「不…不好了!大將軍把怪人給殺了!」


叫真宵不要為了節目劇情大驚小怪,真宵大聲解釋不是電視劇情,是飾演大將軍的演員,用大將軍長槍把怪人殺死了!沒頭沒腦的胡亂說明,讓人聽的一團亂,最後在真宵的強力要求下,主角無奈的趕往事務所。




1016日 上午922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】

抵達事務所的時候,電視上正好播出了相關的新聞,飾演大將軍一角的演員荷星三郎,因涉嫌殺人而遭到逮捕,被害人則是飾演惡大官的演員衣袋武志,死者被發現時,身上還穿著惡大官一角的戲服,屍體上心臟的部位插著大將軍長槍。


看著新聞,真宵竟哭了出來。此時,事務所的電話響了,真宵接起了電話,訝異的告訴主角,是大將軍打來的電話!掛了電話後,真宵緊急的要求主角前往拘留所去見大將軍。選擇移動到
拘留所



1016日 某時間 拘留所會面室】

在拘留所的會客室見到了飾演大將軍的荷星三郎,剽悍魁武的身材、兇惡的長相,讓真宵不禁脫口說出就算這個人殺掉
12個人都不奇怪的話語(喂!)

見到真宵的反應,荷星三郎顯得很抱歉,他知道自己的長相太兇惡,因此當他接演正義使者大將軍一角後,就決定絕對不能讓孩子看到他的真面目,以免破壞孩子們的美好幻想…


和外表完全不搭的溫和個性,雖然身陷囹圄,擔心的卻是怕大將軍殺人的事件,會破壞孩子們心目中大將軍的英雄形象,這樣的話語讓真宵馬上站到他那邊,認定他是被陷害的好人!


撇開真宵的個人觀感,主角認真的開始向荷星詢問事件經過。

 
荷星表示事件是發生在昨天,為了節目內容的商討,相關人員聚集到了英都攝影所。上午
10點鐘,進行了動作場面設計的討論,並敲定下午五點要開始進行排練。

 

抵達排練現場時,有人發現惡大官倒在一旁,拿下臉上的面具後,發現是已氣絕多時的衣袋武志,胸口上還插著大將軍長槍。

 

詢問荷星大將軍這個節目主要的內容到底是做什麼,荷星回答這其實是一齣兒童節目,代表正義的大將軍以新江戶城為舞台,和宿敵——怪人惡大官,進行戰鬥,不過每一集的決鬥都不會真正分出勝負。想不到…會以這樣的結局訂出勝負…

 

進一步詢問荷星案發當天的行蹤,荷星表示他當天早上九點就抵達了攝影棚,中午午休前都和其他人一起商討動作場面的設計,因為下午五點要開始排練,因此吃過午飯後,他就到後台小屋內睡午覺,誰知醒來的時候已經超過了五點的集合時間。當他慌忙趕到攝影棚時,所有人都以恐懼的眼光看著他,然後他就被警方逮捕了。

 

為了進一步瞭解案情,主角決定到案發現場一趟,看是否能得到更多的線索,於是荷星為他們兩人畫了張簡易的地圖。選擇移動到英都攝影所‧大門

 

 

 

1016日 某時間 英都攝影所‧大門前】

 

真宵在大門前興奮的哇哇亂叫,正要入內,卻被大嬸級的警衛攔下,完全不聽真宵的解釋,大嬸硬把兩人當作來看熱鬧的無聊份子,滔滔不絕的把碎唸了一頓。

 

好不容易大嬸終於停下,向她打探英都攝影所的資訊,據大嬸的說法,這裡10年前曾是當紅的攝影所,被害者衣袋武志是所裡的最耀眼的武打明星,然而在五年前的某次拍攝中,發生了某個角色身亡的意外,從那時起,衣袋武志就變成了片中的配角,就連演出費用也少的可憐。從言談間不難發現,大嬸是衣袋武志忠實的影迷。

 

向大嬸打探對荷星的看法,大嬸覺得荷星雖然本性不錯,但長相太不討喜,不過荷星對此似乎相當有自知之明,因此非常任真的把握每一次的演出機會,只是沒想到他竟然會對衣袋武志下了這樣的毒手…

 

真宵氣呼呼的跳出來反駁,兇手不一定是荷星,大嬸卻很肯定的表示兇手一定是他。

 

進一步詢問大嬸肯定荷星是兇手的原因為何,大嬸表示案發當天下午1點到發現屍體的5點之間,她一直守在警衛室內,要前往案發現場的攝影棚,一定得經過大嬸所在的警衛室。然而,從1點到兇案發生的230分,只有荷星一人通過此處。

 

大嬸說完後,就趕兩人離開,不管主角如何說明自己是受荷星委託而來,依舊被大嬸當成可疑人物對待,並表示除非主角能夠出示荷星所寫的委託證明,否則不會讓兩人進入英都攝影所的。選擇移動到拘留所

 

 

 

1016日 某時間 拘留所】

 

見到主角回來,荷星著急的詢問情況。主角詢問荷星,關於他的不在場證明一事,荷星先前表示案發當時自己一直在後台小屋午睡,然而根據大嬸警衛的說法,她目擊到了被告前往案發現場,他是否隱瞞了什麼事情沒有告知?荷星堅決否認,表示自己真的一直在午睡。

 

嚴肅的告訴荷星自己只是個新手律師,若荷星有所隱瞞,一定會輸掉這場官司。荷星表示當時真的在午睡,他也不明白為何大嬸會指證他曾經前往過案發現場。

 

從荷星口中問不到其他線索,於是請荷星寫了份委託書,證物荷星三郎的委託書列入法庭紀錄。重新前往英都攝影所大門。

 

 

 

1016日 某時間 英都攝影所‧大門前】

 

R從法庭紀錄中選擇荷星三郎的委託書,將委託書交給了大嬸警衛員後,終於被允許入內調查。但大嬸表示因為警方的限制,兩人僅能至第一攝影棚一帶進行調查。真宵從警衛室拿到了英都攝影所的俯視圖,俯視圖列入法庭紀錄。按R選擇移動至第一攝影棚前




1016日 某時間 第1攝影棚前】

 

在通往第1攝影棚前的道路碰到了系鋸刑警,告知他自己是被告的辯護律師,並向他詢問蒐證的情形,從他手中拿到了衣袋武志的解剖紀錄,證物衣袋武志的解剖紀錄列入法庭紀錄。根據資料顯示,衣袋武志是在1015日下午230分左右,胸部遭長槍狀兇器刺穿身亡。

進一步詢問逮捕荷星三郎的理由,系鋸刑警表示從警衛室通往第
1攝影棚的路只有一條,被害人是在下午1點的時候進入攝影棚,當時攝影棚內沒有其他人。之後,在1點到被害人身亡的230分之間,只有一個人去了攝影棚,也就是荷星三郎!因此,對荷星進行了逮捕、起訴的動作。 

詢問關於證人大嬸警衛員的問題,系鋸表示大嬸相當親切,還拿了茶跟羊羹招待警員,甚至連證物都幫他準備好了!追問證物為何,系鋸露出了一種奇怪的表情,有些心虛的表示是一張照片,照片內容是飾演大將軍的人,朝案發現場走去的紀錄。

真宵訝異的追問照片來源,系鋸解釋道,通往攝影棚的道路必經的裝飾大門上設有照相機,只要有人經過就會自動進行拍攝。照理說有了這樣幾乎可以算是鐵證的證據,身為刑警的系鋸應該感到高興才對,但系鋸在講述此項證物時那種微帶心虛的表情,讓主角相當在意。

 

真宵向系鋸提出想要詢問攝影棚職員,希望系鋸讓他們能夠自由進出位於相反方向的職員室,系鋸表示調查工作已經進行的差不多,主角想去那邊都沒有問題,並得意的表示,這一次無論成步堂怎麼調查,也不可能讓檢方敗訴!(系鋸同學,你真的笑的太機車了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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